第三章 行业管理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1)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警用装备专业标准化技术工作组织,主要负责警用装备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防护装备、警服和警用装具专业技术领域的警用装备标准化归口工作和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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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科技强警"总体战略思想的带动下,在维稳、反恐、防控需求日益迫切的背景下,我国警用装备行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警标委")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司法部计财装备司以及秘书处承担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等单位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在全体委员和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技强警"战略,着力推进警用装备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较好地完成了标准制修订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当前,经过各级和各有关方面的不懈努力,我国警用装备的品种和数量大幅增加,装备保有量逐年递增,科技含量显著提高,有效改善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条件,增强了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警标委完成的现行有效的行业标准共213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87项、推荐性标准26项。
  2018年,警标委紧密配合警用装备建设规范化工作,着力推动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参与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2018年公安应急储备装备质量抽检及多项警用装备的立项、验收评审会议,以及警服生产企业目录资格招标所需材料标样及相关资料的制作工作,得到了多方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围绕实战,完成重点标准制修订任务
  2018年,警标委以完善装备技术标准体系、"公安单警装备改进系列标准制定"、"99式警服改进系列标准制定"等为重点,围绕实战急需,有力推进工作,较好地完成警用武器警械、警用防护、警用被装、警用车辆和警用装具等警用装备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已发布实施和上报的标准项目8项;完成审查拟上报审批的标准项目6项;完成送稿审拟提交审查的标准项目11项;完成征求意见稿的标准项目30项。已发布实施的6项标准如下:
  (一)GA 237-2018《金属脚镣》
  本标准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提出,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烟台旭天警用器材有限公司、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无畏警用装备有限公司起草,2018年8月24日发布,2018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 237-2000,GA/T 237-2005。本标准规定了金属脚镣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的修订对于规范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执法效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技术水平属国内先进水平。
  (二)GA 883-2018《公安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卫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市公安头盔厂、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兵器装备研究所、河南威达威警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威铠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北京臣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无畏警用装备有限公司起草,2018年8月24日发布,2018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 883-2010。本标准规定了公安单警装备强光手电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标准的修订对于规范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执法效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技术水平属国内先进水平。
  (三)GA 884-2018《公安单警装备 催泪喷射器》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臣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湖北贵族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景士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起草,2018年8月23日发布,2018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 884-2010。本标准规定了公安单警装备催泪喷射器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标准的修订对于规范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执法效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技术水平属国内先进水平。
  (四)GA 886-2018《公安单警装备 伸缩警棍》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61)归口,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安泊美联警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联博安防器材有限公司、广州市景士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温州金牛警安器材有限公司、广州卫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起草,2018年8月10日发布,2018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 886-2010。本标准规定了公安单警装备伸缩警棍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标准的修订对于规范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执法效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技术水平属国内先进水平。
  (五)GA 890-2018《公安单警装备 多功能腰带》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石狮市日久军警装备有限公司、武汉雄鹰特种装具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星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雅杰兴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广东恒骏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起草,2018年8月10日发布,2018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 890-2010。本标准规定了公安单警装备多功能腰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标准的修订对于规范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执法效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技术水平属国内先进水平。
  (六)GA 1512-2018《公安单警装备 金属手铐》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61)归口,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臣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金牛警安器材有限公司、烟台远大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帅能科技有限公司起草,2018年8月10日发布,2018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公安单警装备金属手铐的术语和定义、编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标准的修订对于规范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执法效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技术水平属国内先进水平。
  二、编写教材,组织标准宣贯与培训
  标准的宣传贯彻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标准只有通过贯彻实施才能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发挥预期的作用,否则就会流于形式。警标委于2018年12月在北京市召开了《警鞋2018款男单皮鞋》、《警鞋2018款女单皮鞋》、《警鞋2018款男皮凉鞋》、《警鞋2018款女皮凉鞋》、《警鞋2018款男棉皮鞋》、《警鞋2018款女棉皮鞋》、《警鞋2018款男毛皮鞋》、《警鞋2018款女毛皮鞋》8项技术标准培训会,来自全国警用皮鞋目录生产企业的100余名代表参加了培训。
  会前,警标委组织业内专家精心编写了培训教材,制作了产品样鞋、样楦、样板、主辅材料标样,会上对参会企业进行了发放,培训会取得了很好效果,为主管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保障警鞋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紧密配合,推进单警装备改进标准制修订
  为了深入贯彻公安部领导要求,扎实推进公安单警装备改进所需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建设,警标委在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的指导下,按照公安单警装备改进工作需要,紧密配合开展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全年共组织了几十次标准制修订工作专项会议,同时,组织项目组赴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检中心现场进行试验和数据分析,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吸收各方面意见,确保标准科学可行、贴近实战。警标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强化督导和保障到位。目前,《公安单警装备伸缩警棍》、《公安单警装备金属手铐》、《公安单警装备强光手电》、《公安单警装备催泪喷射器》、《公安单警装备多功能腰带》5项技术标准已经公安部批准发布实施。同时,受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委托,组织产品项目组、业内专家完成了产品图纸审查和产品实物标样的制作工作,并积极配合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开展生产企业入围涉及的技术标准监督实施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完成了2018年度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申报工作
    按照国家标准委和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度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申报立项工作要求,警标委组织完成了本委员会归口范围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申报工作。
  完成了国家标准委《人民警察警徽》、《警车车徽》、《警用防弹衣》、《特种警用装备术语》、《警用武器与弹药命名及代号编制规则》、《警用车辆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规则》、《防弹材料及产品V50试验方法》、《警戒带》8项国家标准的申报工作。
  按照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标准立项要求,组织主管领导、业内专家对2018年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经过评审,筛选出17项装备业务急需、行业应用需求大的标准申报项目上报科技信息化局评审,并已经批准立项。
  五、召开了一届二次全体会议
  4月23日,警标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警标委的委员、通讯委员、专家及有关方面领导共270余人出席了会议。
  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王俭同志,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所长仇保利同志,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朱抚刚同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中国警察协会警务保障分会、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警用装备研发论证中心、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标准规范工作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检中心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嘉宾出席了会议。
  六、积极推进无人机反制装备科研项目及标准制定工作
    近年来,无人机的泛用、滥用和有效反制手段不足,使得重点政治军事部门、重要工程工业基地、大型活动现场直接面临着误入、偷窥和恐怖袭击的现实威胁,低空安保问题凸显。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对无人机反制装备的需求日益明确和增多,为了应对形势需要,"警用'低慢小'飞行器拦截指挥控制系统关键技术研究"科研项目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获批立项,由警标委孙非秘书长任项目组组长,项目组成立后,抓紧时间开展科研工作,依据项目目标生产的实际装备,分别参加了由装备财务局组织的全国公安机关反恐装备发展阶段性成果展以及在连云港进行的实战演示,为公安部领导以及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了多场次实战演示,得到了公安部领导及公安部装备财务局领导的肯定和鼓励。目前,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科研成果也已进入推广阶段(全国公安机关对产品需求很大,已交由研究所相关经营单位开展商务运作)。
  按照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对"低慢小"飞行器装备工作的统一部署,警标委本着提前介入的原则,与国内相关单位联系和沟通,深入把握了相关工作要求,积累了大量试验数据,并向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申报了《无人机反制装备》技术标准制定任务,已获批准立项。目前,已完成标准资料调研、收集,并召开了标准启动会。
  七、紧密围绕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配合主管业务部门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2018年,根据公安装备规范化建设要求,应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要求,同时为了检验标准实施后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及制定的科学性,秘书处参与装备财务局组织的警用装备产品交货验收工作。
  参加行业内主管部门组织的警用装备的立项、验收等评审会议。
  参与警用被装产品的改进研发、产品样品的设计、试用和评审工作,为下一进制修订标准做好技术储备。
  组织并参与编写无人机系列标准宣贯材料。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无人机系列标准的实施,2018年上半年,警标委与《警察技术》编辑部合作,组织并参与编写了无人机系列宣贯教材和无人机专业文章,以《警察技术》专刊的形式编辑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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