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公通[2015]128号
各市、沈铁、辽河、机场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5]4号),省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公安厅
2015年6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5]4号),针对目前我省普遍存在的建设管理部门混乱、缺乏统一领导;缺少视频监控专业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基础工作薄弱;缺少成熟、实用的智能工具,不能满足海量视频数据分析处理等实战需要;缺乏对视频图像信息深层次挖掘,难以支撑不同部门、警种的差异化应用需求等突出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文件为指导,坚持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实战化为导向、以基础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破解视频信息深度应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难题,统筹推进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安全共享和综合应用,全力提高我省视频信息的应用深度和应用效能。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的要求,全面加强和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基础建设,科学规划、优化点位布局,有效管理整合公安自建和社会各类视频监控资源,构建城乡一体化的视频监控网;加快引进和推广先进的视频智能分析技术及分析工具,不断提高视频信息处理、加工、分析和研判能力,提高应用效率;组建视频监控专业队伍,切实履行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和资源管理、统筹应用的工作职能;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应用工作的机制建设,加强各部门、警种的分工协作和业务协同,统筹推进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实现全面提升视频图像信息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反恐维稳、指挥处置、治安防控、侦查破案、公共安全管理、执法监督和服务民生等各项工作中应用效能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视频监控专业队伍建设
1、组建公安视频监控专业综合管理队伍。省、市、县(区)三级公安机关在科技信息化部门组建适应实际工作需求、以在职民警为主的专业视频监控综合管理队伍,统筹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综合管理工作、开展视频图像信息深度加工、数据挖掘、疑难视频图像处理等高端智能应用,为各业务部门开展视频图像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2015年完成省、市两级视频监控综合管理队伍的组建工作,省厅配备人员应达到20人以上,沈阳、大连和鞍山市局应配备人员应达到15人以上,其他市局应配备人员应达到12人以上。2016年完成县(区)局视频监控综合管理队伍的组建工作,县(区)局应配备8人以上。辽河公安局、机场公安局、各市交警部门和公交分局等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视频监控综合管理队伍。
2、组建公安视频监控专业应用队伍。省、市、县(区)三级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警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逐步组建视频监控专业应用队伍,立足公安实战,围绕本部门业务工作需求,开展视频图像信息的专业研判与应用工作。
3、组建公安视频专业监看队伍。以县(区)局指挥中心和派出所勤务指挥室为依托,组建以文职或协勤人员为主要力量的县(区)、派出所两级专业视频巡查队伍,合理配备视频监控专职监看人员,开展网上视频巡逻工作。
建立和完善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加强视频监看业务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视频监看、系统巡检和视频图像信息采集,通过视频监控系统不间断巡查辖区内重点场所区域,及时发现路面各种违法行为和突发事件,协助街面警力处理各类问题和事件,并及时采集、录入嫌疑视频图像信息,实现网上视频巡逻与街面警力巡逻有机结合。
2015年县(区)局、派出所两级专业视频监看队伍的组建工作,县(区)公安局配备日常视频巡查人员应达到6人以上,派出所配备日常视频巡查人员应达到4人以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辽河公安局、机场公安局、各市交警部门和公交分局等单位也应成立相应视频巡查队伍。
(二)、全面推进视频图像信息在各警种、业务部门的应用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切实提高在防控维稳、指挥处置、治安防控、侦查破案、公共安全管理、执法监督和服务民生等各项工作中视频图像信息的应用效能。
科技信息化部门负责视频监控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全省视频监控系统的统筹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应用需求论证、方案审核等工作;负责各类视频监控资源的整合共享工作;负责视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建设全省视频综合应用平台,构建公安视频资源库,整合应用电子围栏、卡口轨迹、移动警务、PGIS等各类公安数据资源,开展视频图像信息深度加工、数据分析与挖掘工作,为各业务部门开展视频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国保、反恐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涉恐、涉稳重点人员及车辆视频图像基础资料的采集、整理,并与住宿、出行、消费、通讯与车辆行驶轨迹等信息进行关联分析,有效实现对人员、车辆的动态管控,努力做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提升控制和打击能力。
应急指挥部门要重点建立健全大型活动安保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视频监控调用工作机制,按照“平时按层级指挥、战时跨层级扁平化指挥”的工作要求,明确各层级视频监控调用权限,畅通视频监控调用通道,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的管理,提高应急处突和现场控制能力。
治安、巡防部门要重点树立警情引导视频巡查理念,强化视频图像信息与其他情报信息的有机结合、综合分析和预警研判,及时调整监看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易发案区域、时段的视频巡查力度。统筹安排视频巡查与实兵巡逻的巡区、巡段,进一步织密巡防网络,实现相互策应、及时互动,提高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同时,治安部门要重点开展社会行业场所、居民小区等二类视频监控点位的督建工作,拓展视频监控在娱乐场所和旅馆业、典当业等特种行业远程监督,以及在枪支弹药、烟花爆竹、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源头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治安管理能力。
内保部门要重点推动和督导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普及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实现重要部位、易发案部位全覆盖,提升各单位内部防范能力。
刑事侦查部门要重点把现场视频提取列为现场勘查的重要内容,借助视频图像专业工具、设备,对具备视频勘查条件的现场进行视频勘验,对嫌疑人员或车辆的轨迹等涉案视频资料进行采集、处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查找和判定与案件有关的视频图像证据和线索,并与其他专业手段紧密结合,综合案发现场物证、电子轨迹、互联网信息及其他社会信息,回溯作案过程,明确侦查方向。同时负责视频图像技术鉴定工作。
消防部门要重点利用视频监控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控,科学快速进行灭火救援调度指挥,提高消防工作远程指控能力。
交警部门要重点强化视频监控在道路交通状态监管、交通态势评估分析、交通违法取证及查处等工作中的应用,提高交通管理和执法能力。
边防部门要重点在边境重点部位、重要出入通道和领海渔船(民)聚集等地点,利用视频监控开展区域内人员、车辆、船舶等的搜索、捕获、识别和报警等应用,提高边(海)防智能管控能力。
督察、法制、监管、出入境、信访等部门要重点运用视频监控、现场执法记录仪等技术手段,监控窗口服务、执法办案、值班备勤、监管、信访、出入境、枪支保管、装备管理、治安检查等场所,全程监督、网上督察行政管理及执法办案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执法执勤活动,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有效甄别和查证群众执法投诉事项,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形象。
(三)、全面夯实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的工作基础
1、进一步推进各类视频监控网建设。根据公安部文件规定,按照安装部位重要程度,将视频监控点位划分为一、二、三类视频监控点。一类视频监控点主要是覆盖重点公共区域、以公安机关为主建设的监控摄像机;二类视频监控点主要是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内涉及社会治安的重要部位、易发案部位;三类视频监控点主要是除一、二类视频监控点以外,以一般企事业单位、商户、居民社区或者住宅小区为主建设的监控摄像机。
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科学合理布局,针对已建一类视频监控点位进行认真梳理和调整优化,确保监控点位选位合理、视域有效,满足公安实战需求。
按照全域覆盖要求,根据治安复杂程度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区域一类视频监控点位建设工作,针对广场、机场、车站、码头、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域、案件高发区域和维稳重点区域的重点目标和部位、交通主要道路口和路段、省、市、县际治安卡口、边境重点部位、重要出入通道和领海渔船(民)聚集等地点要补点扩面,提升高清、智能、低照度、宽动态等摄像机的布建比例,坚持高空瞭望点位和常规点位相结合、枪式监控点位和球式监控点位相结合、固定监控点位和无线移动监控点位结合的原则,实现视频监控视域的有效覆盖。2017年底,全省一类视频监控点视频监控覆盖率和高清摄像机比例达到100%。
以《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托,积极推动和督导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场所、城市居民小区和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等技防重点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做到应建必建,切实提高防范能力。到2020年,二类视频监控点和居民小区的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引导和鼓励一般企事业单位、商户以自建和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开展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有力提升自身防范能力。
2、进一步强化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
建立公安视频监控系统运行质量巡检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应配备视频质量巡检人员,做好日常运行检测、维护保障工作,每天要对辖区内一类视频监控点位的运行情况、视频监控图像的清晰度等运行质量进行严格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确保辖区内一类视频监控点位运行良好。2015年底实现前端点位在线运行率达到95%以上,确保全网全时可用。
依托《条例》,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维护”的要求,强化公安机关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加强针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场所、居民小区的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与维护工作的日常指导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工作,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切实发挥防范效能。到2017年,实现二类和居民小区等三类视频监控前端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
3、进一步加强视频图像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遵循国家GB/T 28181-2011视频联网标准,完善各级公安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完成省、市、县三级公安视频平台联网工作;开展公安内部图像资源联网整合工作,有效整合公安交警系统现有道路监控、电子抓拍及其他公安业务部门的图像资源,原则上要做到应联必联、能联必联,并通过授权实现共享,实现公安各类视频资源的统一便捷调用。2016年底实现公安各类视频图像资源联网率达到100%。
依托部署在公安视频专网上的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分类、安全可控的原则,开展二、三类视频监控点的整合与共享。对二类视频监控点和确有必要联网接入的三类视频监控点,要严格遵循《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视频接入部分》等技术规范,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实现接入和共享。2020年,二类视频监控点和确有必要联网接入的三类视频监控点联网率达到100%。
探索利用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依托电信运营商的云监控平台,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公安视频监控共享平台与其无缝对接工作,实现公安系统无需投资建设即对电信运营商云监控平台内的社会单位、市场、集市和沿街商铺等三类点位视频监控图像有效整合利用的目标。
推进与交通、市政、环保、城管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共享应用,发挥视频图像信息在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环境监测、市政设施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效能。
4、进一步加大视频监控信息应用支撑技术的研发
2015年底前以省、市两级公安视频资源综合应用平台为依托,构建全省视频信息资源库,支撑各部门、警种的差异化、专业化应用,开展基于视频信息的案件侦破和案件串并等深度应用工作,切实提高侦查队伍的综合战斗力。
2015年底前完成视频综合应用平台与全省电子围栏系统、卡口轨迹系统、警务综合应用平台、警用地理平台等公安业务平台对接,实现对视频监控系统图像资源的专业化综合应用。
逐步引进和推广先进的视频侦查技术及分析工具,加强视频快速检索、智能摘要、模糊图像处理、行为分析、人像比对和车型车牌识别等智能化功能的研究与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对视频图像的处理、加工、分析和研判能力。积极研发系列化、实战化、简单易用的视频图像专业工具,并推动其列入警用装备序列,加大对基层一线和实战单位的配发力度,努力提升全省视频监控智能化应用水平。
基于全省公安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汇集公安内外部数据资源,形成能够提供高质量、实时性的大数据资源服务体系。研发大规模、海量数据比对碰撞及预测模型,积极推广基于视频信息的数据挖掘,充分借助视频资源和传统数据资源这两大资源的优势,克服视频技术落地难、信息资源不直观的短板,探索开展“视频”加“信息”的合成应用,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稳反恐、犯罪预警及社会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提供一站式数据资源服务。
5、进一步推动国家标准的执行和地方标准的制定。
遵循GB/T 28181-2011国家视频联网标准,进一步开展全省公安视频系统的标准化改造工作,2015年底实现省、市、县公安机关基于国家标准的视频联网工作。
依托《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加强针对其他行业、部门的国标宣贯工作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督导和检查工作,积极推进在二、三类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中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2015年底实现《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中规定的技防重点单位新建的视频监控系统符合国标率达到100%。
在《安全技术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我省安全技术工程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规范各行业、部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工作,实现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切实提高视频监控工程的建设质量和防护效能。
(四)、全面加强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机制建设
1、建立视频应用的协同工作机制
视频专业队伍、业务部门和警种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协同工作,形成合力,逐步构建起以服务公安实战为导向,以科技手段为支撑,专业技术队伍引领、全警普遍应用的良好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业务培训工作机制
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引进一批视频信息加工与图像处理专业的“高、精、尖”技术人员,切实承担起视频图像信息深度加工、数据挖掘、疑难视频图像处理等高端智能应用工作。
强化视频专业队伍、业务部门和警种的安全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视频监控实战应用技能、技战法和新技术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懂政策法规、懂业务应用、懂专业技术、会研判、会侦查、会管理、会操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3、建立、完善数据信息及时采集和更新工作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把视频监控基础数据和视频图像信息的采集工作做为基础信息化的重要内容。各地按照省厅制定的《视频监控点位信息数据规范》,开展视频监控点位信息的采集、标注和更新工作,采集范围包括公安自建的一类视频监控点位和二、三类社会视频监控点位,做到“一机一档”,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及前端设备数据信息的准确、鲜活。
各业务部门、警种在业务工作中要及时采集案(事)件现场涉案、有价值的人、车、物视频信息,经过加工处理后录入视频资源库中,形成全省案(事)件视频资源库,为案件串并和信息深度挖掘提供技术支撑。
4、建立视频监控工作责任倒查机制
针对视频监控摄像头应建未建、应联未联,以及因后期运维不到位造成图像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调取,视频信息应采未采、应录未录、应存未存等问题,给工作带来重大影响的,要进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对确属工作失职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5、建立视频图像信息调取查看制度
规范视频图像信息查看、调取、发布的权限和程序,对涉及敏感案事件的视频图像信息进行保密管理,并严格落实内部管理责任。积极创新视频图像信息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在安全可控前提下,不断满足群众针对视频图像信息的应用需求,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把视频监控工作纳入 “一把手”工程予以推动,成立视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建设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等工作,明确领导机制和责任单位,切实加大领导和组织力度,凝聚各方合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视频监控建设应用工作格局。政工部门负责视频监控专业队伍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积极顺应公安视频应用的发展趋势,从机构编制、人才引进和培养、工资待遇和奖励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二、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
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装财部门负责视频监控工作的经费保障和装备化建设,努力拓宽资金渠道,保障新建项目的建设经费、设备更新淘汰经费和日常运行维护经费等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专业培训
一是推动厅所属院校对视频监控系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把视频监控系统应用纳入到警衔晋升培训当中;二是要加大战线专业培训力度,各相关业务警种要从自身实战出发,组织开展本战线的应用培训;三是要加大推广视频应用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讲解分析,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实战应用水平的提升。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绩效考评体系,科学制定视频监控工作考核办法,将视频监控覆盖率、前端摄像机完好率、基础信息建档率、点位地理信息标注率、案(事)件视频信息入库率、专业岗位持证上岗率、专业队伍建设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