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已颁布且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监督检查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呼铁、大林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公安机关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自治区公安厅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例》,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监督检查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公安厅科技处。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监督检查法律文书(09版式样)
    2
、法律文书使用填写说明


○○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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